为进一步加强丘北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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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11.五年内在其他医疗单位工作中发生一级医疗事故及二级甲等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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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咨询电话:0876-4127954。
(四)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五)提供一份个人简历:不少于500字,要求突出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及个人能力。
(六)报名时资格审查。
需提供个人资料:毕业证(原始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相关证明(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服从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保证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严防泄密事件发生。面试中发生泄密和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3.按照亲属回避相关规定,参与本次面试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凡属于回避对象,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申请回避。
4.面试考官到达面试场所进行工作准备,并主动把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
5.考官面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在考生面试有效时间内,严禁离开考官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二)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开始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过程中故意干扰面试工作、违反面试纪律的。
3.在面试过程中透露自己姓名信息的人员。
六、录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试用期一个月,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确定留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监督机构办公室
丘北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办,监督电话:4128133。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