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计划
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123名。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anqing.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本次公开计划中1601042、1601044岗位,用于定向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配偶在当地服役1年以上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
三、条件
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含)后出生”、“本科:30周岁以下”为“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即视为具有1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