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一医院2024年引进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公告

邯郸市第一医院招聘信息 邯郸市第一医院 2024-02-07 18:03:49 人阅读

邯郸市第一医院

2024年引进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

研究生公告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赵都礼贤台聚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结合我院医疗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医学硕士研究生。选聘专业详见附件一。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8年2月5日之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2月6日)起,2024年2月21日24:00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邯郸市第一医院2024年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报名表》(附件二)及《邯郸市第一医院2024年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报名汇总表》(附件三)。报名人员须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hdsdyyy@139.com,邮件名称为:“博士+姓名+专业”或“双一流硕士+姓名+专业”。

六、资格审核

(一)提交材料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仅限医师岗位专业)、医师执业证书(仅限医师岗位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仅限医师岗位专业)、身份证、科研业绩成果相关材料等。

(二)审核地点

市第一医院人事科,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实习生

七、选聘程序

(一)考核或测评

医院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听取科研情况汇报等方式;硕士研究生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数超过计划岗位数一定比例的视情况可增加笔试;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或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测评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时间以公告为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第一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市第一医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回避规定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八、相关待遇

(一)享受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策”。

九、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接到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邯郸市第一医院人事科电话: 0310-8635758 8635099

监督电话:0310-8635146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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