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学科专业知识7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1:3,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1:2),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为无生上课。
(3)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时间:8月26日下午3:00- 5:30。
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学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可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用工形式及待遇同本次招聘的教师。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 ? ?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使用,根据全县师资配备情况安排到相关中小学任教。聘用期间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