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基层警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平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及时补充全县公安机关基层单位警力空缺。现将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28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三十五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和边远山区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要求(入职后四年内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福建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应聘人员应按照应聘条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不如实提交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如遇线上申报不成功,请联系15260032110(陈警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保密知识、公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男子组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00米 |
≤4'35″ |
≤4'45″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女子组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800米 |
≤4'30″ |
≤4'40″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注:1.“10米×4往返跑”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当场只测试1次;2.参加体能测试前,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