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武定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和条件
1.具有武定县本地户籍,性别、民族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符合一项即可):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服从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条件。
02
招聘方式
现场面试。
03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被确定招聘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到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一个月(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武定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单位补贴执行。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按规定享有工会会员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04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楼办公室。
05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本公告由武定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江海艳 0878-871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