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1名警务辅助人员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信息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04-16 18:12:33 人阅读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及《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别

勤务辅警共11人,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10日期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上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但须在入职3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7、身高在1米65(含)以上;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二年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缺席本次招聘任何一环节,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部分)、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大专以上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伍军人持退伍证(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2555号(同贺新区巴马三中斜对面)3楼309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8-621959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巴马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辅警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各环节程序。

(一)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职业道德以及对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规掌握和运用能力,提供复习范围,不提供题库。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其他环节,笔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公安局一楼阶梯会议室

请各应聘者自行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黑色水性笔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3:00-6:00

面试地点:公安局4楼会议室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0米跑、1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五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测试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城东体育广场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体检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科医技综合楼2号楼二楼体检科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空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尿检

医院体检合格的,到巴马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进行尿检,

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古城路3号二楼禁毒大队;

(六)个人征信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征信网下载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交予公安局辅警招聘考察组;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正式人员名单,政治考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同时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标准执行。

政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4月26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七)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手续办理,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辅警薪酬标准参照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含个人五险一金);

(二)聘用期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30元/月;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执勤津贴、加班补贴、服装和装备;

(四)享受工会会员及医疗互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七、本公告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4月11日

来源:巴马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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