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招聘方案

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招聘信息 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3-03-11 23:54:4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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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我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二)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郁江道61号

(三)学校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与建设行业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及培训。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3年2月27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s://www.tjtalents.com.cn)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职业教育,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正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8.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到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经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17: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11日17:00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网上缴费

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12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3年3月6日-3月12日9:00-11:0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4.改报方式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改报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自2023年3月23日9:00-3月25日9:00,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tjtalents.com.cn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tjtalents.com.cn自助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考察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证明,须提交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6)其他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三次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网上缴费,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1)面试内容

模拟授课:主要考查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培养前途等。

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成绩核算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60%、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如此环节出现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总成绩。总成绩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成绩公布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我校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需到我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二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学校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60753060举报投拆电话:60753059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上述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环节安排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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