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招2人,02月16日~02月17日报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招聘信息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3-02-17 10:53:52 人阅读

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涪就业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江东街道实际,现将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涪陵籍离校2年内(即2021、2022年毕业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重庆市涪陵区建陶一路86号)办公楼308办公室,联系电话:72375679。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江东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3张1寸彩色登记照。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三)考核

1.笔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3: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江东微焦”微信公众号。

(3)对开展笔试的,按照与招聘岗位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江东微焦”微信公众号。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 +结构化面试成绩×60%。

考核各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差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生活补助,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东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江东微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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