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12月1 日起解除国药控股曲靖德特伺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漾月路店等10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师宗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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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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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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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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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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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曲靖德特伺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漾月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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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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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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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雄壁凯瑞中西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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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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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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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春洋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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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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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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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漾月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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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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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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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龙凤庄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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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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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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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兴师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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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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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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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通源大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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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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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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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兴师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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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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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0323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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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高良粒粒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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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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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30323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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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杨正宏中西医结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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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网址:https://www.ynsz.gov.cn/article/description/42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