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属于司法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02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派遣制书记员3名。
03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2023年11月30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截止2023年11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文职类工作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速录员或电脑打字和手写记录速度快、质量高者优先。
04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周三)上午9:00至下午16:00。报名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七楼734会议室。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报名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于报名时间内持该表和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和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2023年11月30日(周四)9:30—17:30进行考试。考试分为写作能力和技能测试。
1.写作能力。2023年11月30日9:30—11:00进行命题作文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时事政治、阅读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2023年11月30日13:00—16:30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满分100分。
考试成绩=写作能力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
(三)面试
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05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的,依法通知公司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用。
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发放。
06其他
(一)联系方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23-65589017;黄老师023-65589016。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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