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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东惠州市惠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10-18 02:26:19 人阅读

各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县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和《关于做好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县区)》,为做好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的范围及对象

全县符合定期注册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二、注册安排

(一)网上报名(10月25日至11月2日)

各学校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1.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2.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每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现场确认(11月3日至11月15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公办中学、中心小学(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设置确认点,对本校教师进行现场确认和初审。公办学校由校长和注册管理员等人组成审核小组,民办学校由法定代表人、校长和注册管理员等人组成审核小组,负责本校定期注册审核确认工作。

1.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及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承诺书。

2.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及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近五年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承诺书。

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三)公示和初审(11月16日至11月29日)

各确认点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

(四)复核(11月30日至12月7日)

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五)终审(12月7日至12月13日)

定期注册终审机构(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复核的申请人进行终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并指派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专人负责本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二)各学校要严把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关,现场确认及初审须认真仔细,确保录入的信息与证书信息一致,严防持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一旦查实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要按照违反《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条款,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定期注册结果的运用,确保定期注册工作的严肃性和性。

(四)各学校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不得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在注册过程中,如对个别教师材料无法核验的,可暂缓其初审,并及时与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核验其有关材料。

(二)教师资格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三)在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注册。

联系部门: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卓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0752—881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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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县区)

惠东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惠东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uidong.gov.cn/hzhdjyj/gkmlpt/content/5/5106/post_5106509.html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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