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嘉黎籍,懂藏汉双语,年龄为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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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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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资待遇
? 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应发工资5500元/月。
?(二)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落实“以案定补”案件补贴,在合同工资基础上进行“一案一补”发放补贴。
?(三)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期间按照我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五)住房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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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下午18:30)。
2.报名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嘉黎县司法局报名(温州路4号,县特警大队后侧,法院诉服中心旁)。??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那曲市嘉黎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资格初审工作由嘉黎县司法局负责,于2023年10月17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0月19日在嘉黎县嘉黎融媒账号及嘉黎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嘉黎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二)考核政审
考生须完成填写《2023年那曲市嘉黎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嘉黎县组织部、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人民调解法、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拟面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嘉黎县组织部、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人民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嘉黎县司法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嘉黎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嘉黎县司法局班子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退出机制
(一)、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1、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6、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嘉黎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嘉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嘉黎县司法局咨询。
附件:
1.《嘉黎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2. 《嘉黎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
3. 《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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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电话:罗布桑布 18989965000
? ? ? ? ? ? 德? ??勒?18391987977
举报监督电话
嘉黎县纪委监委:0896-3632317
嘉黎县政法委:? 0896-363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