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并派遣到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工作的公告

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招聘信息 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1-08-16 10:34:59 人阅读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到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工作。

二、各单位招聘岗位、名额及基本要求

(一)岗位1(长宁县龙头镇工作员1名)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长宁县户籍,限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3.熟悉基本办公软件。

(二)岗位2(共青团长宁县委工作员1名)

1.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通信工程类专业;

2.长宁县户籍,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岗位3(长宁县行政审批非公局工作员6名)

1.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计算机、文秘、财会等相关专业;

2.宜宾市户籍,男女不限,形象气质佳,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3.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现役军人;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宁县长宁镇58米大道竹海丽景售房部4楼,县新文体中心旁)。

(三)资格审核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时须交以下材料: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2.报名表1份(附件下载并填写完整);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退伍证及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5.计生部门或村(社区)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只面试(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面试序号),择优录取招满为止。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将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须在面试当天的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不纳入)。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公示。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岗位、姓名、性别、学历、成绩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体检或公示不符合要求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本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各用人单位而定(不低于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个人部分缴纳五险,按月计发。

2.五险。按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3.绩效工资和公积金:根据各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二)由各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则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可按要求由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公司完善手续后续签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892555423,联系人:罗先生

附件: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到长宁县龙头镇等3个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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