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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12人公告

2021-06-26 14:24:38 人阅读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注:年龄计算时间、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电子邮箱zzrsc8013@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xx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

(2)报名电子邮件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登记表》;

② 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扫描件;

③《应聘诚信承诺书》;

④《疫情防疫承诺书》。

2. 报名时间

在学院官网、社会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1年7月9日;

2021年7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12: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邮件报名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1)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

(2)地点:组织人事处309室

(3)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要求:

①《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疫情防疫承诺书》(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资格证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不予受理。

(2)电子邮件报名所提供的电子材料,现场确认时核验原件;所有证书等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公示于学院官网,并通知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参加面试,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2.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考核内容:试讲(20分钟)和答辩(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70%、30%)。面试成绩在学院官网上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仅能进行一次,在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同级别另外一家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过程应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与。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会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待遇

非事业编,合同制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等条件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规定参照同类人员标准缴纳,退休手续按照编外人员进行办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留意公告。

本方案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佘老师 18689878864

张老师 18907669990

韩老师 18976738877

联系电话:0898-65857169,0898-65857938

相关附件下载:001xww

附件:

附件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原标题: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第三批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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