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6人,岗位为新浦工业园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审查。
(一)报名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205办公室。
4、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
5、报名咨询电话:0518-85287969
6、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实行百分制,采取同一标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设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设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素养。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适岗评价×10%+笔试×4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四)体检和审核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递补权)。
2、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核。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身份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下属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工作。
2、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行“购买服务”、“公司派遣、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
3、工资待遇:按照管委会有关规定,参照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4、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1069235。
六、有关说明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程序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丢失而影响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2、对不如实填写报名表,隐瞒违法违纪和参与flg等违法组织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3、特别提示:请考生随时注意接听电话,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随时电话通知。
附件1: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4月4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