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 招聘简章发布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信息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3-01-31 22:30:52 人阅读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于 1931 年,前身为浙江省立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中西医各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 11 个岗位共 15 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1)。

点击下方查看招聘岗位、报名流程↓↓↓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 2023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 2023 年 6 月底前毕业。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应当赋予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2.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5.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6. 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但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 35 周岁」,专指 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点击查看报名方式

2.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 3 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 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0 日 12:00。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确认途径:登录招聘系统 pc 端,点击「个人中心-投递记录」,进行确认。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博士研究生及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初试、面试复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2 日上午,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 1:5 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 面试

面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3 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短信和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 1:3 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面试复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3 日,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入围面试复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一般为笔试占 30%、面试初试占 30%、面试复试占 40%,免于笔试的人员按面试初试和面试复试各占 50% 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另行研究是否安排递补。确定安排递补的,各岗位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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