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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江山市2023年招聘编外用工60人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9-22 21:10:17 人阅读

2023年江山市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根据《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人员招聘,部分岗位不限户籍(详见附件1)。户籍以2023年9月28日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在内。

7、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3年9月28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特定岗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发布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421/index.html(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试费用50元。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不参加笔试。

(四)技(体)能测试

报考岗位需技(体)能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江山传媒集团后期制作、编辑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新闻业务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面试;摄像岗位的技能测试内容为拍摄和制作一条主题突出的短视频和专业知识面试;江山市博物馆宣教讲解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模拟讲解,主要测试考生的现场应变、解说能力、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上述岗位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面试。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警务辅助及江山市人民法院书记员1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打字测试,形式为看打;江山市人民法院警务辅助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100米跑步;江山市殡仪馆后勤辅助岗位测试内容为遗体接运、遗体转运、抬尸、火化、拣灰。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

技(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体)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体)能测试的,或技(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序环节,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技(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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