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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2024年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4-17 09:28:16 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4名。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4名。其中高中(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35名,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地理、生物、历史;高中学校专业学科教师4名,学科为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3名,学科为计算机应用、机械加工;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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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6.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有精神病、癫痫病及传染病聘用后不能正常工作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其中,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须于2027年1月1日前取得中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不能按时取得的,单位予以解除聘用。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获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等资料。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学段及相应学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六)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特校教师及高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中职专业课教师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加试笔试的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特校教师及高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如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加试笔试,则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30%、30%计入总成绩。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七)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

(八)体检考察

1.考察、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以及只有面试成绩的,则以讲课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以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进行体检。

考察主要以函调方式审核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招聘单位结合个人自传,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拟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四、聘用和管理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二)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其它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南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为便于联系,报名考生在报考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考生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0710-5245926)。

附件:

1.南漳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2.《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南漳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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