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提升就业帮扶精准度,促进乡村振兴及人岗有效匹配。根据菏泽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4、4050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岗位设置本次岗位设置:劳动保障和环境卫生。在区级及以下劳动保障机构开展辅助性工作。
四、人员报名1、报名时间
工作日随时可以报名
2、报名地点
北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本人携带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保卡原件和二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到北城街道人社所现场报名,由人社所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报满截止。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录用聘用(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城街道和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
(二)录用:公示无异议后,北城街道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业务培训:录用人员参加由北城街道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管理城镇公益岗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管理,建立月考勤和年终考核制度。上岗期间,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和缴纳社保,其他人员本人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和担任公司职务。否则,追回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七、人员待遇岗位补贴1820元/月,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0530-5261810
未尽事宜由北城街道人社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