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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的工作简章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4-01 09:35:33 人阅读

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人防安保、技防安保、汽车租赁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保洁等业务的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人员

本次面向江津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管理岗职工公开选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一名。

三、选聘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6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9日后出生);

(四)江津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管理岗职工,具有江津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五)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拥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品质;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六)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责任心;

(七)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表提交至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

3.报名资料:(1)《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报名表》一式两份,贴近期2寸红底免冠登记照;(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同意(诚信)报考证明;(4)身份证、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47216628。

(二)资格审查

由保安公司成立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劳动合同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报名登记,并组织实施下阶段选聘工作。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1.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安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由保安公司根据报考岗位制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则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而未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2.其他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为拟聘人选。若报考人员分数评定在80分(含)以下,均不录取。

(四)体检

体检按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指定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备。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可由保安公司支委会审议,确定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人员,递补方式原则上只采取一次,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

由保安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果形成考察材料,客观、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表现与特点,提交保安公司支委会研究。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津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保安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保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在保安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保安公司举报,举报电话:47524080;

(二)选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三)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本次选聘工作由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报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B9幢吊一层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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