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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公告

2021-07-05 21:02:1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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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公告

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粮食物资公司”),为政策性国有粮食物资企业,由市国资运行公司出资成立,市国资委监管并委托市发改委履行管理职责,实行独立核算。市粮食物资公司主要承担市级政策性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能,相关费用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保障。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才。

一、招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国有政策性粮食物资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担任县级及以上国有政策性粮食物资企业高级管理者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获得相应中级职称5年以上;有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熟悉国家宏观经济、粮食物资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具有良好的粮食物资从业记录。

(五)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5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66年7月2日以后)、女性不超过4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76年7月2日以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实行聘任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二)待遇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

2.福利保障: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二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7月11日。报名者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14063914@qq.com邮箱。报名咨询:孙女士0575-85131201 。

2.报名资料:

(1)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4)自荐报告一份(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履职经历、针对岗位职责的优势、对该岗位设想等相关情况,字数不少于1000字)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楼530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招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签名)、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聘任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或考试方式进行。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30人以上的,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采用考核方式的,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试总成绩。

采用考试方式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与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应聘人员最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笔试(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或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四)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排名,进行1: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综合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公告

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粮食物资公司”),为政策性国有粮食物资企业,由市国资运行公司出资成立,市国资委监管并委托市发改委履行管理职责,实行独立核算。市粮食物资公司主要承担市级政策性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能,相关费用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保障。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才。

一、招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国有政策性粮食物资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担任县级及以上国有政策性粮食物资企业高级管理者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获得相应中级职称5年以上;有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熟悉国家宏观经济、粮食物资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具有良好的粮食物资从业记录。

(五)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5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66年7月2日以后)、女性不超过4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76年7月2日以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实行聘任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二)待遇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

2.福利保障: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二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7月11日。报名者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14063914@qq.com邮箱。报名咨询:孙女士0575-85131201 。

2.报名资料:

(1)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4)自荐报告一份(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履职经历、针对岗位职责的优势、对该岗位设想等相关情况,字数不少于1000字)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楼530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招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签名)、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聘任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或考试方式进行。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30人以上的,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采用考核方式的,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试总成绩。

采用考试方式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与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应聘人员最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笔试(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或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四)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排名,进行1: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综合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附件1:

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编辑:zhugu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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