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三批招聘各类人才人员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04 21:04:32 人阅读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符合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人员,经认定后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招聘信息

  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机构设置—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地址:http://hires.sub.ncvt.net/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2.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不实的,纳入诚信档案),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成绩单; 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认证书及专业核心课程;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发起一个岗位的申请,不得发起多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4.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实行8年聘期管理,其他人员实行6年聘期管理。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日9:00—8月11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通过形式资格审核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3日。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缴纳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1∶3但确急需进人的,经核准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开考,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博士研究生、各类业绩突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高技能技术人才等,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进入考试环节人数开考。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2.确定面试人选。

  (1)同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20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2)同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20的,需增设笔试筛选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排名依据。

  3.考试通知:笔试(如需增设的)、面试前一般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短信等)通知考生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具体事宜,因面试时间距离报名结束时间不足2个自然日而无法提前2个自然日通知的,应在报名时提醒报考人员接收笔试、面试通知书。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签到、抽签)的,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方式。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两种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对应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考试方式)。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试讲:试讲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基本素质等进行考察,试讲成绩为100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考官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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