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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2023年招聘39名高校毕业生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7-20 21:02:12 人阅读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汕尾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6:00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程序:

 

(一)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二)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提交确认成功后,考生应于2023年8月2日9:00起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名系统”不具备资格审核功能,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6日9:00-11:00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三)面试资格审核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将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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