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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芜湖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2-03 15:09:18 人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宜学城市、教育名城芜湖市第一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市第十二中学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补充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0名其中芜湖市第一中学6名、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1名、芜湖市第十二中学3名岗位具体要求和面向高校范围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招聘范围内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

5.报考岗位须满足条件12之一

1在招聘范围内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在招聘范围内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审查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在涉及高校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审查资格条件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4年2月5日至9日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报送至用人单位邮箱。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本人承诺手写签字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获奖或荣誉证书、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能力资格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芜湖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组织面试

现场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入职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五、工作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此次招聘工作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3860324

监督电话0553-39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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