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与资格初审
时间:8月9日至10月31日
报名人员根据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报名电子邮箱。每位报考人员最多限报2家单位,每家企业限报1个岗位。
需发送的材料为: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仅正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在校期间任职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电子件或pdf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
报名人员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考试聘用的,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选聘单位对线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现场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人员名单,并通知报名人员。
2.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分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选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并组织实施。
通过初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按不低于3:1比例进入复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复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在复试达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由选聘单位告知应聘人员。
3.体检与考察
选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开展背景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考察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组织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在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时发放聘用要约,在指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4年7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复试合格人员中递补。办理聘用入职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