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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化工学院2022年10月公开招聘1名实验员启事

2022-10-11 10:55:53 人阅读

  因工作需要,我校化工学院拟公开招聘实验员1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制药工程本科专业实验准备及教学工作;

  2.负责化工与制药工程系国有资产管理和验收;

  3.负责制药工程专业贵重仪器管理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的硕士研究生,且本科起点;

  3.熟悉实验室仪器的使用,受过良好的实验技能训练;

  4.应聘者应于2022年7月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2年10月20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2022年10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0月21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

  取得博士学位者可直接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10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obs.hqu.edu.cn/info/1015/3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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