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17名工作人员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3-10-24 21:05:56 人阅读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组织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tpt.edu.cn/)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应聘人员材料发送到 o_rscgkzp@stpt.edu.cn);

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2日(9:00-16:00)汕头市万豪酒店“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现场。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5)尚未毕业的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6)本人简历,相关业绩材料(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材料)。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 资格初审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应当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5.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复审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日(9:00-16:00)

地点:汕头市万豪酒店“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复核。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问答,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 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将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以邮件或短信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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