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公司,现隶属于文山市城乡建设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目前主要开展的业务有:国资车位运营管理、渣土消纳清运项目、校安食品配送项目、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道路清障、拖车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园林绿化、路灯管护等业务。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1.车辆运营管理中心:行政文员(车辆档案管理)1名,
拖车驾驶员:3名。
2.校安食品配送中心:配送驾驶员9名;
(二)任职要求:
1.车辆运营管理中心:行政文员(车辆档案管理)1名:
(1)年龄20-35岁,男女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从事车辆管理及维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2)头脑灵活,沟通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及抗压能力;
(3)具有c1驾驶证及2年以上驾龄,熟悉车辆类型、性能状况。熟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2.车辆运营管理中心:拖车驾驶员3名:
(1)限男性,年龄25-45之间;
(2)具有a1、a2驾驶证及3年以上驾龄人员,驾驶技术娴熟,熟悉车辆性能;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排。
3.校安食品配送中心:配送驾驶员9名:
(1)男女不限,年龄22-40之间;
(2)具有c1以上驾驶证及3年以上驾龄人员,驾驶技术娴熟,熟悉车辆性能(a1、a2优先录用);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4)能够接受工作临时调度及岗位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三)其他招聘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4)凡有以上档案记录的不接受报名;
(5)应聘者相关学历需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按2480元/月核发,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及个人能力定岗定薪,岗位职级标准按照公司标准执行;转正后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考核奖+全勤奖+五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攀枝花社区凤凰路33-1号)。
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见下方附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7天以内行程码及健康码。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二)录取方式:面试
(1)校安食品配送中心采取面试综合成绩为总成绩。
(2)车辆运营管理中心采取面试+实操方式决定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提供近一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递补。
(四)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无重大过失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如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解除聘用:
(1)试用期(1个月)内,不能胜任岗位具体要求的;
(2)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或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3)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其它事项
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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