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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10月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10-15 17:57:19 人阅读

为了满足台州市市域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台国资[2015]1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承担台州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及沿线资源开发等职责。

二、本次招聘计划及信息发布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属国有企业编制内劳动合同制用工,享受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待遇,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等。(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国资委网站:www.tzgzw.gov.cn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3、微信公众号:“台州轨道交通”(tzgdjt)

其中,台州市国资委网站作为发布后续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tztransit@163.com,并将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作为附件,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②现场报名: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0弄1号金顺商务大厦5楼人力资源部(电话:0576-81898061),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考限制:本次招聘计划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资格初审: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会收到相应的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并发放《准考证》包含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也将收到相应的通知。若报考人数不足岗位需求人数3倍时,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组织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70%。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一)笔试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经济理论、企业管理、法律法规、科技常识和写作等;《专业知识》科目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核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最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与考察可以一并同时开展。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不再替补。考察过程中,招聘工作组认为拟聘对象与岗位匹配度不高或因其他原因,亦可终止招聘。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必要时要求出具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应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九、联系方式

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电话:0576-81898061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0弄1号金顺商务大厦5楼

附件:定稿-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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