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公告(三)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11-04 22:50:52 人阅读

我院2020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已于2020年7月14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现将岗位代码为g212有关考核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2、面试答辩(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答辩,分别占比50%、50%)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综合面试时间综合面试地点
g212教学32020年11月12日下午(周四)下午14:00-14:30石湖校区行政南楼314室人事处2020年11月12日(周四)下午15:30药学院a321会议室

三、面试名单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附后。

四、拟录用人选

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生须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认证申请受理)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携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

④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简历1份(简历后附上述①-④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一份。)

⑥《2020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面试考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筛查表》(见附件)

缺席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取消考生考核资格。

2.在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中,请自行准备与专业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采取传统板书形式,不使用ppt。

3. 应聘考生防疫相关要求:

①应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从学院石湖校区南大门人行通道进入学院,在门口配合学院保卫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出示“苏康码”、体温测量、登记入校时间等。考生陪同人员不进入校园。

②“苏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园。

③应聘考生间距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④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辩等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⑤考核结束后,应聘考生不在校园内逗留,及时离开学校。

⑥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请提前咨询苏州政务热线0512-12345和学院人事处办公电话0512-62690092,明确能否参加面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确定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每日疫情通报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公布的为准。

因防疫要求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集中隔离期未满、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4.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秩序。

7.学校地点: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华路28号。

药学院:苏州市宝带西路1108号。

联系电话:0512-62690092,邮箱:rscsz@szhct.edu.cn。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4日

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考生身份
g212教学3孙兵兵1990-6-23苏州大学有机化学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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