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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桐庐县属国有企业招聘82名工作人员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6-26 18:07:38 人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桐庐县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决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82名,招聘单位包括:县国控集团、县建发集团、县交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科创投公司等。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桐庐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6.户籍以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部分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2.户籍以2023年7月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3年7月3日当天迁入人员)。浙江省户籍范围包含在浙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2023年7月3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部分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也应在2023年7月3日前取得。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有关资格条件、任职期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不含2023年7月3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县属国有企业在岗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报名程序

  本次统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请在本公告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125.124.24.208:8009 (杭州市桐庐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7月3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2023年7月9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2023年7月11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1日17时—2023年7月1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7月12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审核确认

  时间:2023年7月13日9时-2023年7月14日17时

  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由县属国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并及时予以公告。如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2023年7月22日9时。

  已完成审核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通过审核确认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具体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网上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入围资格。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资格复审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原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现场面试。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见附件2)。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6)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做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桐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笔试成绩查询、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或杭州市桐庐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125.124.24.208:8009公布。

  (四)截至2023年7月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或是2023年7月3日当天迁入等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不限户籍的岗位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可在附件1《2023年桐庐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58507077。监督电话:桐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1-89545220。

 

 

  

 

  桐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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