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人社〔2020〕14号
中共湖里区委组织部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供国有公益类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系列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努力落实“六保”任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实现“三个六”引才目标,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提供国有公益类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系列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挖掘岗位
1.国有企业岗位。区属国有企业至少拿出新增岗位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招聘信息提交区人社局备案,并同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牵头单位:区国资办)
2.非在编岗位。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现有空缺岗位进行摸底,至少拿出空缺岗位80%的比例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
3.社区工作者岗位。对社区工作者现有空缺岗位进行摸底,至少拿出空缺岗位50%的比例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就业见习岗位。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每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至少提供1个、每个街道至少提供5个、每个区属国有企业至少提供10个见习岗位用于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5.其他公益类岗位。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及国企的新增用人需求,只要是由财政供养的,都至少要拿出50%的比例用于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用人需求,从新增的区、街人普办工作人员岗位中拿出50%岗位用于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各用人单位)
二、相关要求
1.由各牵头单位于7月1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所负责岗位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招聘方案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备案。
2.各牵头单位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并将招聘结果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
中共湖里区委组织部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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