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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3-06 07:16:05 人阅读

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是济宁市属骨干国有企业,主营煤电(新能源)、港航物流、高端制造、大宗商品贸易等业务。现有全资、控股、参股公司100余家,从业人员1.5万人。位列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32位、中国物流企业50强第22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98位。煤炭产能居山东省第2位,港口吞吐能力居山东内河港口第1位。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煤炭工业现场管理先进企业、省级管理示范企业、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等荣誉称号。

为满足集团发展需求,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履职纪录,未受到党政纪处分。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认同济宁能源企业文化,诚实守信,综合素质好,创新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须为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本科生限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要求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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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测评、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和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按职位不同,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形式。各职位报名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1.现场报名

集团公司招聘小组将于2024年3月-4月进驻部分高校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请密切关注校方校园招聘会、双选会及宣讲会相关信息。

现场报名须提交资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复印件;

(4)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5)诚信应聘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2或在报名现场领取,须经本人亲笔签署);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相关荣誉、奖励、职称技能证书复印件,以及本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4月15日。

(1)报名准备。网上报名须上传证明材料,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①彩色免冠证件照;

②已取得的本、硕、博毕业证;

③已取得的本、硕、博学位证;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

⑤学信网下载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的学位可不上传);

⑥诚信应聘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2,本人亲笔签署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

⑧在“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处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必须上传)、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必须上传),如有荣誉、奖励、职称技能证书等个人认为应当上传的证件及资料,请一并上传。

(2)网上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登录济宁能源招聘平台(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7132979)报名。

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职位名称”中的编码作为区分职位的唯一标识,请认真核对后投递简历报名。

②简历投递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前应仔细审核,确保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原因报错职位、填写或上传证件资料有误、不齐全导致未通过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③网上报名的职位按照拟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就业企业及具体岗位。如应聘者未被所报职位录用,集团公司有权根据各企业招聘需求、录用情况,结合应聘者应聘职位、专业等因素,择优对报名时选择同意调剂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位调剂或不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筛选,综合应聘条件、政治素养、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在校期间成绩和表现、所获荣誉、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活动、人岗匹配度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测评环节人选。同时根据职位招聘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面试阶段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携带资料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考试成绩,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测评

测评主要考察基础知识、思维能力、综合素质、职业心理风险等。不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测评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职业心理风险测评成绩不计入最终测评成绩,但结果为“值得关注”的,不进入面试人选。

网上报名的职位,按照不低于职位招聘计划1:3比例组织测评,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职位。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设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

1.现场报名的职位

测评结束后2日内通知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2.网上报名的职位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职位最高按1:5的比例确定。从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测评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测评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按照测评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

1.对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范围人选。双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视同公司发出的录用书,并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可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2.对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选,不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验相关证件证明等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主要考察政治标准,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信用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主要考察工作能力,侧重专业水平、工作实绩、职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参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档案保管不合规者不予录用,档案中存在问题的,个人要配合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或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可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公示之后再出现上述情形,不再补录。

(七)公示

经报主管部门预审后,将拟录用名单在集团公司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实名反映的问题,由公司调查核实,对于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匿名电话或其他匿名形式反应问题的,公司不予受理。

(八)录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福利

(一)与入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入职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享受五险一金/七险二金(少数合资企业为五险一金,暂无补充医疗保险、“济惠保”、企业年金)、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福利、政府人才补贴及企业人才政策等。

(三)提供多种培训机会和成长晋升空间。

五、注意事项

(一)公司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进入测评、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不再一一通知。请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接收渠道畅通,应聘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要求如实说明本人是否有近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担任济宁能源及其权属企业负责人的情况和需回避情形。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报名和考试培训。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济宁能源有权根据职位需求变化及招聘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职位招聘工作。

咨询、监督电话:0537-2370028

附件:1.济宁能源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计划表

附件1-济宁能源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计划表.xlsx

2.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2-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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