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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盐城师范学院招聘思政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45人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招聘信息 盐城师范学院 2022-06-18 20:00:07 人阅读

盐城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一线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思政专任教师岗位年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六)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副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0日9∶00-6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0日9∶00-6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0日-6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0日9∶00-6月29日18∶00;

5.缴费确认:6月20日9∶00-6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4日-7月7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报名成功人员请务必到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查看《盐城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思政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准考证打印通知暨疫情防控告知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7月1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规定和市委编办核定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芜湖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赴全国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面向专业对口的全国重点院校。本次招聘计划为2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市委政法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芜湖长安网、芜湖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的邮箱(zgwhswzfwzzb@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芜湖市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的规定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市委政法委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3991097

监督电话:0553-399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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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芜湖市委政法委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

原标题:2022年芜湖市委政法委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3saxvn-wfal8tihkdkn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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