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5亿元,公司目前管理的资产总额达19.2亿元。公司以州级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投融资管理为主体职能,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盘活存量,引入增量,着力提高国有资产运作效率,优化国有资产质量,增加国有资产收益率,助力我州经济建设发展。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4.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工作地点
1.行政办公专员1名,工作地点:蒙自;
2.资产管理员2名,工作地点:蒙自。
三、招聘条件
(一)行政办公专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综合素养高;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有c照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哲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4.具有办公室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熟悉政务和商务各类内外公文的编撰与应用,有一定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信息收发、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资产管理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工作细心,责任心强,综合素养高;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c照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3.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金融、行政管理、统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5.具有企业文职、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熟悉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熟练操作计算机制作各种电子表格及电子文档,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熟悉蒙自、个旧及周边地区环境,负责协助资产管理部经理完成公司经营管理资产的出租、房租收取、合同签订、数据收集及统计、部门公文写作、部门档案归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实施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2505782383@qq.com;也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301室
咨询电话:0873-3728779
(二)资格审查
公司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应聘人员填写的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审查材料(报名时审查),资格审查验原件,交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判断与概括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在合格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前6名中择优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考官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四)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司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岗位面试成绩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行政办公会研究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要求或自行放弃应聘的,由公司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公司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后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是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司集体讨论决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薪酬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2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按现行工资制度执行。
2.正式聘用后执行公司统一工资方案,聘用期间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按照红河州相关政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司统一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及企业年金。
六、相关事项及要求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凡与公司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严格执行相关的回避制度。
2.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及人事纪律,严防聘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