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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人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2-10-19 12:52:36 人阅读

  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集团”)为区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主要负责区域内基金投资、金融类资产投资及管理、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融资担保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现因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金汇集团制定招聘公告,在宁波人才网发布相应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17时止,逾期无效。

  2、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需完整填写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2张(2021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所需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部门XX岗位,如“张三应聘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岗位”,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于面谈当日接受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入围通知:面谈、笔试、面试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逐一通知入围者,未入围者不作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资料。

  (三)公开招考

  1、本次招考主要采用“面谈+笔试+面试”模式进行,其中:

  面谈环节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笔试环节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工作能力。考试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2、个人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构成,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说明(附件1、附件2)。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基础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面谈、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均由金汇集团通知为准。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招聘岗位指标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公司可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金汇集团各子公司组织实施,参照《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8〕57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金汇集团报区国资中心核准后在宁波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递补说明

  若上述环节中因应聘者本人个人原因放弃或违反公司招聘相关规定,导致不符合各环节招聘程序对人员比例的要求,公司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或核减、取消招聘指标。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应聘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者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金汇集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应聘者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金汇集团综合管理部反映。

  (六)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监督电话:0574-86579902 王老师、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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