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次岗位招聘工作自计划公布之日起启动,各岗位具体招聘考核时间由岗位所在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招满为止。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方式通过“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首页左侧“人员招聘系统”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报(点击报名)或者直接访问域名报名https://zp.ahau.edu.cn/zp.html。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简历状态反馈为“新候选人”则说明通过网络预审,报名成功。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近5年来代表性成果和培养(工作)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报名后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单独审查的方式,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范围及业绩要求,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校发〔2023〕3号)。其中对博士和博士后两阶段均在本校培养的需从严控制,对学科急缺或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七、面试考核
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简化程序进行招聘,学院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将对通过审核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招聘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具体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来校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学校按照管理权限统一办理报批手续。
十一、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农业大学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86065(人事处、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5630(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