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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23年招聘21名人员

许昌学院招聘信息 许昌学院 2023-10-13 21:12:30 人阅读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1、2022、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要求已分别取得本科、硕士阶段学历证和学位证);

6.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和许昌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c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许昌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26),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应聘人员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374-2996675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需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紧缺、急需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教育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先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届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本科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本科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4)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要求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1)试讲60分: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2)答辩40分:采用演讲、提问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环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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