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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唐山师范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5人)

唐山师范学院招聘信息 唐山师范学院 2023-10-09 23:41:50 人阅读

为满足我单位对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3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拟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8.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1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10月7日—10月15日,在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tstc.edu.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选聘信息。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tc.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应聘人员通过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命名。

请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并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简历要求有本硕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简历中必须插入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带有专业方向的学籍表(手开证明一律无效),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简历中的外文材料需提供由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否则审核不予通过。招聘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简历中需要插入本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word或pdf格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拟于10月23日下午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在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打印简历原件(须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最高学历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和成绩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以上材料按1-8项排好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均为a4纸),原件也按相同顺序单放,审核完当场退回。

(四)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招聘考试程序。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24日、25日进行,具体地点在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内容在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另行公布。笔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此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考核)

3.面试由综合面试和业务考核组成。综合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综合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综合面试或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业务考核成绩占40%和综合面试成绩占20%进行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最终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业务考核分数也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5.招聘岗位有多个专业类别的,按成绩确定人选,不区分专业。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考生毕业学校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七)学校公示

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到上班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在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查询。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四、相关政策

(一)公开招聘政策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中共市委组织部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申报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138号)文件执行。

(二)聘用的教学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要求先从事四年的专职工作,期间可同时兼任教学工作。

(三)用工形式:事业编制。

联系人:马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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