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更新公告(第一批)(29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09-05 01:01:59 人阅读

一、招聘计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30日发布的《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个岗位共2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3年第一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3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此邮箱不接收应聘材料)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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