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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61人公告

潍坊市教育局招聘信息 潍坊市教育局 2019-06-01 00:20:59 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按照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为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人,人员控制总量人员26人。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见《2019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潍坊广文中学公开招聘范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名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执行。

2.潍坊商校、潍坊市实验学校、潍坊盲校、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素质过硬,身体健康,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是否对口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

3.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控制总量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控制总量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2019年6月15日下午5:30为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具体地址见附件1。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签守承诺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三证同时收取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2吋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一切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考试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等。

笔试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形式,分类、分学科(专业)组织实施。期间,通过考官结合实际提问、应聘人员答辩等方式,考察相关能力素养。

会计、综合实践活动导师等非教师类岗位面试,以基于问题解决的讲解、答辩方式实施,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考察应聘者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时间,试讲(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综合考生试讲(讲解)、答辩情况现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聘用。招聘岗位存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按照先考察考核博士研究生再考试其他考生的顺序实施,招聘岗位计划按考察考核情况另行核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在校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施。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公开招聘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人社局派员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有关环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8096382;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原标题:2019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9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19年5月31日

来源:http://jyj.weifang.gov.cn/xxgk/gggs/201905/t20190531_5371080.htm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莒发〔2015〕13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教育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莒办发〔2016〕20号)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5名骨干教师到我县任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本次引进对象为在编在岗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一直从事申报学科的教学工作,应聘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报名须经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

(2)近5年获得本专业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或教学新秀等业务称号的;

(3)近5年获得本专业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举行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教研机构颁发)的。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引进。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15名,其中,中学9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1名),小学6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应达到1:1,对合格人数达不到引进计划1:1比例的岗位,实行顺序调剂,按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循环加1的顺序调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19年6月28日24:00应聘人员下载《2019年山东省莒县引进骨干教师登记表》,按填表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前将《登记表》及岗位要求提报的其他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gjszk@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学段+学科+姓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发送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初审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19年6月30日至7月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审核地点:莒县城区文心东路499号2号楼3楼莒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优秀教师等系列称号及优质课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2.《2019年山东省莒县引进骨干教师登记表》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3. 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现场进行统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根据通过资格审核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申报学科相关内容。模拟讲课共75分钟,其中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学段学科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引进基本条件第5条所列条款顺序排列名次。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段学科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引进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一)考察

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须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学段学科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查阅而影响应聘事宜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山东省莒县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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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莒县引进骨干教师登记表.docx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30日

来源:http://www.juxian.gov.cn/zwgkctn.php/aid/1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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