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022年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招聘信息 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2-09-21 07:12:08 人阅读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芜湖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人,详见《2022年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与信息发布方式

  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及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芜湖市民政局网站。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6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方式

  1.通过芜湖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wuhu.gov.cn/)和南陵人才网(http://www.nanlingrc.com/)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在芜湖市民政局官网发布面试及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室。统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2022年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考生本人(安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截图打印纸质版、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4)考生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招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档案”(附件6);

  (5)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9)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10)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受理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时核对相关材料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于10月1日前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将于10月1日前在芜湖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10月8日下午16:30前至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因岗位取消或核减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领取面试及专业测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及专业测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全天。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

  (1)护士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测试项目内容为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口腔护理、昏迷带管患者更换床单、导尿操作、预防患者跌倒操作、压疮的预防及护理技术操作和识药、辩药等,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动手操作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

  (2)护理员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测试项目内容为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口腔护理、昏迷带管患者更换床单、导尿操作及饮食、排泄、睡眠、清洁、用药等基本护理和常见疾病护理的基本知识。

  (3)食堂工作人员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测试项目内容为刀工、菜肴的营养搭配、常规菜肴烹制。

  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及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及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及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及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面试及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面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结构化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民政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组织考试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违反其他保密规定的;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聘用人员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以及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依照规定及时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6.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工作各环节全面落实测体温、戴口罩、通风、消毒;查验安康码、核酸检测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近7天内社会面感染者的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人员、安康码黄码或红码、核酸检测证灰色人员,体温高于37.3℃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改变时,随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芜湖市民政局官网)。

  本《公告》由芜湖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如遇突发情况,公告中时间有变动,请考生随时关注市民政局官网。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室0553-6312779

  监督举报电话:市民政局人教科0553-383709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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