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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1月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9-01-04 08:21:35 人阅读

经省公安厅、市编办批准,按照《西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规定》有关程序和规定,我支队现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身高要求男性172cm(含)以上,女性160cm(含)以上,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26周岁(含)之间(1993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7、语言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岗位和勤务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特长,工作岗位进行统一分配。

文职岗位主要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宣传报道、信息采集预录入等工作。

勤务岗位主要从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协助勘验、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和路检路查等工作。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男性80人、女性20人),按照1:3的比例接收报名人数300人。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西安交警官方微博(@畅通西安)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6日(09:00—16:00)

报名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63号新一代国际公寓c座0512室陕西天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9-88758533

三、领取准考证地点及时间

准考证领取公告及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西安交警官方微博(@畅通西安)上发布,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200人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时间,将在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西安交警官方微博(@畅通西安)上发布。(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西安交警官方微博(@畅通西安)上发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对其进行政审,针对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程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西安交警官方微博(@畅通西安)上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任何异议的人员,由派遣机构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按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加500元执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岗位层级。

工作地点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交警执勤大队。

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29-86755098)进行咨询,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唯一发布途径为“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西安交警官方微博(@畅通西安)”,请参与报名的人员务必关注。因自身原因未读取到相关公告信息,未参加相应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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