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淮北师范大学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6人公告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信息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1-06-15 23:34:45 人阅读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人才招聘公告》,经研究,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1年度建筑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等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详见《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初审人员名单》(附件1)。尚未报名或已报名有遗漏的,请及时将个人简历、《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表明个人水平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各岗位报名专用邮箱,所有报名成功并有意参加考核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确认参加考核邮件至报名专用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确认参加xx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如未收到确认邮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因疫情防控需要,来校参加应聘人员,需填写《健康管理与疫情防控情况报告表》及《承诺书》(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pdf版本)作为确认参加考核邮件的附件一并发送至指定信箱。如未收到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的要求,在相应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要出示绿色健康码,省外应聘人员需提供近5日的核酸检测报告。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身份证(须复印件)(3)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由人事处与各学院共同组织,分笔试、面试等环节。考核时间见《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一)笔试

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相应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形式:现场问答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出总评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总评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六、考察工作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校人事处、各学院等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工作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签约聘用工作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审定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获批后签约聘用并报到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部分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电话:0561-3803252。

(二)招聘条件及其他事项按《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人才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三)参加考核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来淮北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个人旅程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四)因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未来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如考试不能满足有关防控要求及考试所具备的条件,学校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延迟考试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

(五)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健康管理和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3218

淮北师范大学建筑学院0561-3803201

淮北师范大学法学院0561-3803273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0561-3807668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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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淮北师范大学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docx

2021年淮北师范大学部分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初审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xlsx

淮北师范大学《健康管理与疫情防控情况报告表》及《承诺书》.doc

淮北师范大学部分专任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原标题: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nu.edu.cn/item/15826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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