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 > 正文
搜索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管员公告

2020-07-20 01:17:10 人阅读

为确保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管员(非编制)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驾驶员1名;

2.执法协管员7名。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有服务精神,能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78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要求男性。

(六)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驾驶员岗位还需取得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人社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3张;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

(6)考取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还需提交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有过劳动保障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工作证明原件(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组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劳动保障工作经历、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以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其他专业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人社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市人社局信息公布栏张贴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果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成绩相同,按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人社局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人社局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市人社局批准,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7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管员(非编制)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99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6235698(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监督电话:6335277(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

条评论
Alternate Text
Alternate Text 表情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推荐

今日招聘网是由滨兴科技运营的人才网,未经今日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0108000033号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178-14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滨字第0235号 浙B2-20080178-14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571-87774297 donemi@163.com

投递简历
马上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