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7人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信息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3-05-17 21:03:38 人阅读

依据《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mdjnu.cn/。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优秀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有支撑及重要补充作用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职位

  (一)高层次人才

  学校常年接待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二)其他人才

  2023年上半年学校提供岗位37个,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时获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2.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者,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含)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非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含)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为1993年5月(含)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招聘岗位。

  五、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学校按照“一人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待遇。

  (二)其他人才待遇

  1.被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博士待遇按学校有关博士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00-5月31日上午11: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hr.mdjnu.cn)注册,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和报名材料扫描件,记录岗位序号。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自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2023年5月31日上午11:00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仲裁电话:0453-6511083。

  3.注意事项

  (1)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所需上传的附件为资格确认材料,格式为PDF。

  (2)应聘者需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4)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2.确认方式: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线上资格确认安排(附件2)。

  3.资格确认材料

  (1)本人签字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应聘人员登记表》《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相关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以上2个表格须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提交,点击右下角“个人简历表打印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材料原件。

  (3)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等证明。

  (4)本人发表的论文等各类科研成果(限代表性成果3份)。

  (5)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护照、相关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社会在职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确认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按资格确认材料目录(附件3)整理,并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按顺序依次装订。

  校外考生: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1:00之前,将纸质版资格确认材料,邮寄到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邮费请勿到付。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157011,联系电话:0453-6511083;0453-6516099,联系人:李文琪。

  校内考生: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将资格确认材料交到综合楼1403室。

  未上交资格确认材料的应聘人员将无法参加线上资格确认。

  (三)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线上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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