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彰武县人民医院2022年8月定向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彰武县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彰武县人民医院 2022-08-13 04:57:58 人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体现党和政府对援鄂编外医务人员的关心爱护,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彰武县人民医院拟定向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数量

财政差额拨款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不含)至2004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6、彰武县人民医院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生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博士生不能以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彰武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信息查询

《彰武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法

通过邮箱诚信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邮箱:rlzyyws@163.com。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30日12时上传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原件拍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1)填写《彰武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上传电子版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报名方式。请按顺序,将上述报名时需上传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按时发送到rlzyyw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需采取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岗位的形式,例如:张三210922190000000000彰武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3、审查结果查询。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8月23日8时30分至8月31日12时登录上传报名信息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邮箱,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时上传报名信息的邮箱自行查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收到“审查通过”信息,报名人员收到后须回复“收到”确认,自行打印带有“审查通过”字样的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4、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三)《准考证》发放和资格审查

1、发放《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须持资格审查时带有“审查通过”字样的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同时进行。

所需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分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及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将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只允许在本县区域内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彰武县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有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或14日之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入彰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考试时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地来(返)彰人员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招聘。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相关防疫规定随疫情发展情况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418-6949136

附件1:

附件2: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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