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瑞安市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瑞安市人民医院 2020-07-10 07:57:48 人阅读

瑞人社告〔2020〕33号

根据《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瑞人社告〔2020〕24号)精神,参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01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瑞安市万松路108号8号楼316室)

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于资格复审当日(7月21日)下午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彩照2张。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2020届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上述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在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组织形式。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以入围体检和考察。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

(二)面试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万松院区8号楼六楼多功能厅。

(三)面试时间。2020年7月21日下午(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所有考生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到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接触过疫情重点人员),须主动向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报告(0577-58906070)。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考对象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报告(0577-58906070),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须提供瑞安市人民医院或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非新冠肺炎对象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考生须如实填写《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以下简称“《承诺表》”);考生须自备口罩,凭《承诺表》、有效身份证、温州健康码“绿码”于资格复审及面试开始前1小时有序(相互间保持一定间距)到资格复审或面试地点报到;查验温州健康码“绿码”、查验近14天内行程轨迹、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场;未佩戴口罩、证件不全的,不能入场。腋下体温超过37.3℃的、或健康码显示“红码”“黄码”的、或有重点地区行程轨迹的而无相关有效医学证明或有效检测报告者不得入场。

(五)考生在等候期间不集聚、不扎堆,不得随意走动。资格复审和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证件核对及收取保存《承诺表》。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需摘除口罩,在面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规定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七)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八)疫情防控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如有新的疫情防控精神,按新精神执行。

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x

2.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x

3.查验行程轨迹操作流程.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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