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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人口普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定南县统计局招聘信息 定南县统计局 2020-08-06 23:39:04 人阅读

定南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人口普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 字体:【】 【】 【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需要,定南县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口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严格纪律,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传染疾病,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4.计算机、经济、数学类专业优先录取。

5.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7月23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县行政中心4楼429办公室),联系人:王浩,

3.咨询电话:0797—4291249。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四)考试

考试采用测试、面试结合(各占总分的50%)。

1.测试:对报名人员进行办公软件操作技能以及公文写作等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岗位职业意识测试和言语表达,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测试、面试时间:8月3日上午9点;地点:县行政中心4楼县统计局会议室。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450元/月(含单位需缴纳的五险部分)。

定南县统计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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